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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资料来源: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302   发布时间:2021-04-27 15:47:17

各位考生:

为做好福州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会议、会展及考试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精神及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考生防疫须知公告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考生入场检测时,须主动配合考点安检人员,现场扫描动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入场。

二、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遵守防疫规定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动态“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且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属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考前14天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

5.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6.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考前14天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考前14天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八闽健康码”为橙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三)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检测于开考前60分钟开始。

体温低于37.3℃且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

对体温检测达到37.3℃及以上等身体异常的考生,应随防疫人员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防疫专家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复检仍发热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疫情防控及医疗专家研判确定是否送相关医疗机构处置。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试入场及考后离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四、健康承诺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提交《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场当地防疫政策,并遵守考试所属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的防控工作。

六、福州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0591-88082512
 

附件: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