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人才培养>正文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资料来源: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888   发布时间:2023-04-07 11:54:17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驻榕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积极做好动员、申报工作。

个人申报材料务必于2023年5月5日前报市财政局会管处(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18室,0591-87116733)进行初审。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详见文末链接

2.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项目申请表单击下载

 

福州市财政局

202344

 

 

 

附件下载: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pdf